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2日晚间,ST海越公告称,公司此前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3】0564号)《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10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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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回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拟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及,年报及公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5.54亿元,期末余额3.56亿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已收回全部资金占用款项,年审会计师因该事项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包括相关交易背景、合同订立情况、实际资金占用方、占用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占用发生时间、偿还时间、占用形式等,并说明相关内部审批决策情况和具体责任人。
同时,补充披露公司内控重大缺陷情况、短期内再次出现资金占用事项的原因、相关问题整改进展、内部追责情况等,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及相关责任人曾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公司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亿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公司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亿元、2.4亿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公司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亿元、1.93亿元。以上合计19.83亿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
最终,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ST海越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4.6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化工品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
另外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虽期后已收回款项,但表明ST海越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因此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月5日收盘,ST海越上涨1.48%,收报5.5元/股,总市值为25.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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