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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